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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為農業首都,最大的困難是小農經營,因小農成本提高、推廣產品能力受限、資金與技術的欠缺,造成競爭力的削弱,需要透過合作社為農民推廣農業產品,遇到災損為農民發聲爭取權益,縣府今天慶祝第94屆國際合作社節在體育館舉辦績優社場表彰大會,希望能嘉惠更多農民。

「合作社的精神是我為人人,人人為我。」農業處指出,合作社是要共同為雲林農民及農業來打拼。

 

嘉東合作農場理事主席呂石安表示,早期因阿嬤栽種文旦但甜度不高,捐助華山基金會送給老人們吃補充水果養份,父親因大量種植竹筍有時滯銷,才讓原本教美語為業的他,轉行在斗六嘉東老家務農,因叔伯長輩們多是農民,在幫忙行銷後於民國96年成立嘉東合作農場,輔導農民檢附文件送申請,經農糧署分署複審通過後,發放專屬二維條碼,由農民申請者自行將二維條碼套印或列印貼附在銷售農產品的包裝資材上,讓消費者可以溯源,更致力生產履歷的推廣;6月21日接獲農民陳情柑橘類結果率不佳,還義務提供車輛供立委、記者、農糧署官員上山查看要幫助受災農民申請天災補助。

 

農業處長張世忠表示,縣內農業性合作社場共有202家,為縣內的農業生產、運銷起正面的功效,提高農民所得,也在全國的合作社評鑑中表現傑出,內政部評核104年度整體表現後,榮獲優等16 家、甲等43家、乙等108家,獲得優等的社場是雲林縣農業合作社聯合社、土庫養豬、漢光果菜、口湖漁類、麥寮果菜、子茂果菜、東勢果菜、二崙果菜等生產合作社、新湖、復興、南和、嘉東、庄西、義庄、義和等合作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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